浙江在线04月20日讯
4月3日上午,在市区某中学上学的学生俞某和陈某发生矛盾,俞某在校外打了陈某。当天下午,陈某的要好同学熊某等人在中山怡和园小区等俞某补课下课后,用铁棍打伤了俞某的头,导致俞某住院5天,花去医药费3035.63元。
事情发生后,该中学的领导和老师十分重视,对三方学生打架事件的事实情况和起因作了认真的调查,并对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与三方家长协商处理。由于在赔偿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学校领导和老师的建议下,三方家长及班主任来到东栅司法所请晚报“老娘舅”吕萌国调解。
4月14日,三方学生家长及班主任来到东栅司法所,在晚报“老娘舅”吕萌国的主持下进行调解。首先,班主任介绍了三方学生打架事件的事实情况和起因,三方学生家长都很理智地表达了各自的意见,认为自己没有管教好子女,并同意承担一定的费用。但俞某家长要求陈某家长和熊某家长赔偿医药费、住院护理费和后期的治疗费等全部费用,陈某家长和熊某家长认为,俞某先打了陈某,自己有过错,因此,俞某的医药费、住院护理费和后期的治疗费等费用,全部要求陈某家长和熊某家长承担不合理。
根据三方的不同意见,“老娘舅”吕萌国向他们宣传了《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根据过错原则和损害结果,各方分担责任。通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三方家长很理智地接受了“老娘舅”的调解意见:陈某家长和熊某家长一次性赔偿医药费3000元,住院护理费和后期的治疗费等费用俞某家长自行承担。陈某家长和熊某家长当场支付给了俞某家长医药费3000元。
“老娘舅”感言:
这起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虽然在“老娘舅”的调解下已圆满解决,但也给我们广大老师和家长敲响了警钟。虽然学校都有规章制度,但学生之间吵架、摩擦时有发生,如果老师和家长管理教育不严或处理不当,很容易发生打架事件以致造成人身损害,希望老师和家长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孩子们的管理和教育,使孩子们健康成长。(南湖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