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下乡”肯定比干部天天坐在办公室高谈阔论地务虚来得实在。但是,只有真正地帮助农民解决切身的实际问题,敢于帮助农民维权,那才真正符合“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要求,才能长久密切干群关系
连日来,一篇名为“不一样的城管”帖子,迅速在网络上蹿红,该帖仅在罗田锦绣天堂论坛转载浏览就达数百次。该帖图文并茂地附带6张照片,讲述湖北省罗田县城管局几名城管干部帮助外出务工家属抢插秧苗举动,帖子照片中的几名城管们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卷起裤腿、扎起袖子、蹲在农田里插秧(5月8日《长江日报》)。
无独有偶,如今在重庆市的南岸区,从今年开始,该区所有机关干部,每人每年都要下乡种地,每年下乡种地的时间,累计起来大概在1个月左右。同时,在其他省市,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干部下乡活动”,如所谓“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的“三送”活动等,一时间,“干部下乡”如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
“干部下乡”肯定比干部天天坐在办公室高谈阔论地务虚来得实在,尤其是当有些地方农民遇到实际困难时,如家里贫穷无米下锅,或是家里缺乏青壮劳动力而秧苗无人插时,干部下乡送温暖,救济他们或者帮助他们插秧等劳动,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对于改善干群关系,密切干部与民众的鱼水之情,的确能起到一定效果。
但是,在另一方面,不得不说的是,如今农民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并不是家里揭不开锅,也不是家里秧苗无人插等事情,而是在于,他们面临着征地拆迁无地可种,或者补偿款不到位,或者是农村基层组织班子涣散,农民不能真实选举出自己满意的村集体组织的领导人,以及农民各种救济款物被侵占等,权利被侵犯而无从救济的问题。
譬如说,地方政府没有严格依据法律行事,随意对农民的耕地进行征收或者对他们的住宅进行拆迁,或者他们按照程序批准进行了征地拆迁,但补偿款没有按照标准或者迟迟没有到位。又譬如说,一些地方农村集体组织“海选”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而是被某些地方宗族势力所控制,选出的人员并不符合农民的意志,也未必能造福当地。再譬如说,有些乡村干部弄虚作假,对上级拨付的救灾救济款物进行侵占,农民不能及时足额获得救济款物。所有的这些,农民要么不懂法律,无法对相关人员进行控告或者诉讼,要么他们无法冲破乡镇、村干部设置的重重障碍,寻求合法的救济。
而农民之所缺正是我们“下乡干部”的强项,他们懂得法律,他们可以通过法律帮助农民找到相应的政府机关反映情况、或者找到法院进行诉讼,能更顺利地冲破重重障碍来帮助农民维权。他们帮助农民做这些维权的事情,恰恰是农民所最迫切需要的,能帮助农民解决大问题。与此相对应的是,下乡插秧苗,这不是平时很少干农活的干部所擅长的,而且,即使他们这样做了,也是短期行为,并不能真正解决农民的现实大问题,农民一时感恩在心,但长久未必能改善干群关系。
也许,帮助农民插秧苗或者送些款物给农民,可以摆一些“POSE”,拍些相片,登在媒体上,很快就能见到效果,表明对于农民的关怀,而要帮农民反映情况、打官司,解决征地拆迁等问题,不但费时费力而且阻力很大。所以,一些干部更愿意去做些官样文章,但是,只有真正帮助农民解决切身的大问题,敢于帮助农民维权,那才真正符合“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要求,才能长久密切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