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27日讯(记者 李利)为使浙江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更符合浙江实际,今天下午,省人大召开了公听会,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
草案二次审议稿将食品添加剂专设一节,进一步明确了对食品生产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方面的规定;同时增设了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的规定。
群众代表都对这一条款表示欢迎。来自萧山区闻堰镇初级中学的何银星说,“我是学校的食堂主管。十一年来,我从来没有使用过食品添加剂。”他呼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慎之又慎。
杭州哇哈哈集团质监部部长赵允则建议在草案中区别对待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食物。他说,“现在很多人都对食品添加剂十分恐惧。其实按照国家规定,正确、适量地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仅对人体无害而且能对食物起到提升风味、延长保质期等作用。之所以引起食品安全事故,
是因为制造商在制作食品时,未按国家标准执行或者加入了国家法律允许使用范围以外的化学物质。”
来自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代表,浙江安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颖也建议,人大在修改草案时能够考虑加入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方面内容,让大家能够正确地理解食品安全领域暴露的问题。
公听会上,群众代表们还围绕餐饮具集中消毒问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定、食品摊贩管理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将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并把修改后的条例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