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30日讯(记者 叶海)浙江省将招录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学员150名,其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伍士兵各招录15名。凡是符合条件的浙江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已退役士兵、基层项目人员均可报考。点击查看招考公告>>
根据计划,此次浙江省共招录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学员150名,培养院校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制2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高职)文凭。
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至28周岁(已退伍士兵年龄在18至25周岁),两眼裸视力要在4.8及以上,并在体能测评中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报考人员可在7月6日0时—7月11日24时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报名成功并顺利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在7月30日和31日参加笔试。
需要注意的是,体能测评标准已作调整,体能测评项目由原来的四个改为三个,测评标准也有所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即定向、定单位,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司法厅、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实施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并严格实行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实行淘汰制。
需要注意的是,被录取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合格毕业后,所在院校将其档案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本人自行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