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房屋
浙江在线台州7月6日讯(记者 徐晓 实习生 吴哲文 通讯员 周晨)7月5日下午1时,随着墙体的轰然倒塌,位于台州路桥区白剑线公路控制区内的一座违法建筑被屋主应某自行拆除。这是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施后台州市拆除的首例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
“路政部门的领导好几次专门到我家里来拜访、沟通,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我当初也是为了图方便,没审批就搭了厂房,现在也应该无偿拆除的。”记者在现场看到,屋主应某正在路桥路政执法人员的协助下,正用榔头敲打墙体拆房。
本次拆除的违法建筑位于路桥区金清镇前尚家村境内,县道白剑线公路左侧。路桥公路路政执法人员会同金清镇政府相关领导一起,多次上门与当事人应某进行沟通,终于使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建房的危害,答应自行拆除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的违法建筑。
随着经济的发展,浙江一些地方尤其是个私企业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在公路沿线的建筑控制区内擅自修建厂房等建筑物的行为屡禁不止,这些建筑严重妨碍了道路的安全通行,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一直是路政管理工作的难点。
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颁布以后,浙江省公路管理部门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贯彻活动的同时,更加注重创新社会管理,通过柔性宣传、温情教育等方式加大贯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