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7日讯 (记者 包勇) 今天,杭州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了《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审议稿)》。3人以上家庭可申请2居室公租房;租金低于同地段市场价格;3年一租,可以续签,但租期一般不超6年……审议稿对租赁公租房的准入条件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公租房面积为60平方米以下 三类人群分期准入
审议稿中,杭州为公租房定好了三类人群,他们分别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房价收入比在一定比例以下暂无法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等,实行分类分期准入。
公租房套型面积将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分三种户型,30至40平方米的一室一厨一卫户型;40至50平方米的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50至6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
单身申请人可申请非成套住房或成套住房中的一部分;人口为两人的申请家庭可申请成套一居室房源;人口在三人(含)以上的申请家庭及子女年满十周岁的异性单亲家庭可申请成套二居室房源。
公租房租金政府定价 不同地段不同标准
审议稿规定,公租房以三年为一个租赁期限,期满经重新申请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签。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
租金方面,公租房的租金将实行政府定价,租金将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不同的地段,租金也有不同标准。
另外,按照规定,在商品住宅、拆迁安置房等住宅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项目统一物业管理;独立选址地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经租管理机构选聘物业公司。
7种行为将被取消租赁资格
如果承租人出现以下7种行为,有关部门可以取消租赁资格,收回公租房。
这7种行为为:承租人采取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承租人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的;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装修现状的;承租人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未按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的;存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的。
如果是骗租的,5年内不具备申请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资格;延后退房的,应按标准租金的三倍缴纳租金。等等,一旦出现以上7种行为,承租人也将面临相应惩罚。
对于违规租赁的,虽然有惩罚措施,与会代表还是担心搬进去容易退出难的问题,对此,也有人建议,承租人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起责任,不按时交租,租金从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