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不会搞运动式反腐,“不能搞痛快一时,更不能搞乱打一顿”。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谈到反腐倡廉时指出,惩治腐败要惩前更要毖后,保证党的机体健康。他的话引起广大网友热议。
来势汹汹,去势“熊熊”——近年来,运动式反腐的实际效果如何,公众可以说有目共睹,这也是大家对这一话题如此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
3年前,湖南某市在当地纪委书记的推动下开创网络反腐的先河,一时轰动全国,各地争相效仿,然而,随着主导者的调任,网络反腐如今已名存实亡。前段时间,某地掀起扫黑风暴,之后领导注意力似乎转移,反腐工作也未免有些中断的味道。类似“人走政息”的现象,在很多地方并不鲜见。
虽然不得不承认,一些运动式反腐短期会有一些效果,但操作多了,只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让反腐工作流于形式和反复,也让老百姓对政府的执行力心生怀疑。如何走出迷局,执政者应当慎重考虑。
都说惩前是为了毖后,有关部门必须认识到,运动式反腐决不是反腐工作的目标,代表性地查处几个腐败案件、处理几个贪官也不是反腐倡廉的最终目的,最根本的是要健全机制,通过惩治以案例为戒,促进预防。关键是要教育后人,形成系统的反腐体系,别让某些人好了伤疤忘了痛。当然,还要尽快建立社会监督的制度保障,让老百姓敢举报、敢维权、敢说真话。多渠道、根本上预防腐败,威慑官员不敢触碰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