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最高人民法院19日消息,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于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许迈永落马前敛财超两亿元,以“钱多、房多、女人多”而获“许三多”称号;姜人杰落马前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上亿元。
一直引人关注的许迈永案和姜人杰案由此最终划上了句号,然而,这两个个案所带来的震撼、留下的思索却不会就此终结。
两案有共同点,即均是涉及城市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许迈永利用担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14个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承揽工程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许迈永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利润5359万余元。此外,许迈永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向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7170万余元。姜人杰利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五个单位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置换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
案件查办是推进工程治理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此次两名副市长被执行死刑,是他们咎由自取,同时在工程治理专项活动推进到当前这一时刻,传递出一种积极信号,那就是到了动真碰硬、严查重处的时候了,否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维护工程建设领域的正常秩序。
两个案例涉及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职级较高、权力较大,说到底就是权力与金钱的置换,就是权钱交易。党员干部经常接受的党性教育中就包括树立正确权力观、严禁权钱交换的要求,廉政准则以及其他党纪条规中更是规定得非常明确非常具体,然而,接受了组织多年教育、培养,不断受到提拔重用,官至副市长高位的许迈永、姜人杰却在这么低级的问题上被绊倒,犯了导致自己性命不保的错误,教训之深刻足以引起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反思。
一是对党的教育必须给予足够重视、认真对待,绝非应景式的例行公事,而是要入脑入心、贯彻落实到工作生活实际中。无论是正面的宣传教育还是反面的警示教育,都要认真对待。尤其是对党纪法规更要时时学习,经常提醒自己的行为要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切不可恃权、弄权搞权钱交易,否则一旦东窗事发后果难以预料。
二是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切不可缺位。组织培养一名干部需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尤其是一名高级干部。严格要求、严密监督、严加管理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保护。充分全面到位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尤其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当前迫切需要的手段。
三是依法行政观念需要进一步提高。越是身处高位拥有一定的权力,越是要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否则,如果任凭权力随性而为,那么早晚是要出大事的。
四是严刑峻法需要更强的执行力。当前正处于特殊的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的博弈正严酷地考验着每一个党员干部。而在中国传统的社会关系中,人情关系总是或多或少地影响着人们生活工作的开展。如何尽快摆脱人情困惑,尽快树立、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权威,让法律法规发挥出应有的力量,这应该是更为迫切的任务。
许迈永、姜人杰被执行死刑,为进一步推动工程治理工作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希望这两个案例能够引起全体同志深刻反思、深刻警醒,进一步严格自律,确保在推进党的事业过程中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