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及补贴
杭州市
规划:至2012年底,推广新能源汽车至2万辆。
推广方式:整车购买整车租赁电池租赁
补贴政策:对于以电池租赁模式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可免费使用电池3年或6万公里;对采用整车租赁模式的消费者,将给予整车租赁费用50%的补贴。对购买新能源汽车整车的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将获得最高不超过3万元补贴,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将获得不超过6万元的补贴,同时还享受3年或6万公里的免费充电。
深圳市
规划:至2012年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至2.5万辆。
推广方式:整车购买
补贴政策: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对生产双模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企业补贴3万元,对国产纯电动乘用车企业补贴6万元。消费者在使用新能源汽车时,可再获得5000元电力补助。
北京市
规划:到2012年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至3万辆。
推广方式:引导购买
补贴政策: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新能源汽车以3000元/kWh标准给予地方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上海市
规划:到2012年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至2万辆。
推广方式:整车购买整车租赁
补贴政策: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上海市以电池能量2000元/kWh进行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贴2万元,纯电动车最高补贴4万元。
长春市
规划:至2012年底,推广新能源汽车1.6万辆。
推广方式:整车购买
补贴政策:吉林省和长春市将建立地方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予以国家补贴政策外的额外补贴,保证补贴后的车辆价格与同类或相近燃油汽车价格接近。
合肥市
规划:到2012年,推广新能源汽车2.25万辆。
推广方式:整车购买整车租赁
补贴政策:购买新能源汽车可获得省市两级财政补贴,最高补贴可达2万元。如采取租赁模式,在5年租期满后不需要补交任何费用,车辆即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