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舟山10月26日讯(通讯员 季一龙)10月20日以来,高速交警和高速路政部门联合开展了针对超载超限违法的“猎超”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共查处超载超限车辆32辆,其中最严重的超载车辆为一辆安徽牌照运煤货车,行驶证核定载质量2.99吨,实际载货22.35吨,超载率达650%。高速交警依法对该车处以罚款2000元,记3分的处罚。
舟山跨海大桥货车解禁之后,高速交警和高速路政一直对超载超限违法保持高压管理态势,但随着货运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部分车主、货主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超负荷运载货物上桥,超载、超限违法现象有所抬头,造成了诸多的安全隐患。经常在大桥上开车的司机朋友会发现,大桥上“冒黑烟”“乌龟爬”的车子逐渐增多,这些车子时速一般在50公里/小时左右,在某些坡道、弯道路段甚至只有30-40公里/小时,不但影响了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而且容易引发追尾事故,而超载超限的危害远非如此。
在舟山跨海大桥上,超载超限车辆是死亡事故中的重要“成员”。这是因为,超载、超限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的动力、制动和操作性能迅速下降,导致轮胎变形、刹车失灵、转向器轻飘伴动、钢板弹簧折断,甚至半轴断裂,给安全行车造成了直接威胁。与此同时,车辆性能下降而衍生出的低速行驶、违法停车等恶性违法,恰恰又是诱发高速公路死亡事故的罪魁祸首。据高速交警支队统计,大桥通车以来发生的死亡事故中,涉及低速行驶违法的事故共致使3名当事人丧生,占据了死亡事故总量的50%,而事故中涉及低速行驶违法的货车均为超载货车。
高速交警表示,“猎超”行动仅仅是开局,接下来,他们将在梳理违法时段、路段规律的基础上,坚持联合高速路政共同开展夜间整治,更有成效地打击超载、超限,疲劳驾驶、低速行驶等恶性违法,确保大桥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