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相当突出,人民群众十分不满。要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诚信重建,首先应该从政府抓起、从官员抓起。
政府及官员是社会信用制度的制定者、维护者和执行者,本该是公共诚信的践行者和示范者,但如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却屡屡面临诚信拷问。
令人扼腕的是,近年,政府部门食言失信事件频频曝光,无疑给政务诚信蒙上了灰尘:郭美美微博炫富,让中国红十字会面临信任危机;官员年龄造假、学历造假丑闻不断,暴露出个别官员丧失了为人做事最基本的诚信;“逢听必涨”的听证会成为冠冕堂皇的摆设,流失了民众的信任;一些地方政府朝令夕改,失信于民,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民无信不立”,可想而知,如果连社会规则的制定者都不讲诚信,社会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又从何谈起。
想让流失的诚信回归,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首先应该担起责任。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公信力。这无疑提出了诚信建设,首责在政府的要旨。
笔者认为,在倡导政务诚信的同时,更要对那些毁坏政务信用的事件和人员进行问责,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只有严厉追责不含糊,才能起到威慑警示作用,让政府部门及官员视诚信为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