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2日至23日,中国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学术研讨会暨第二十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全国10家海事法院及其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法官和部分高校的专家学者共120余人参加会议。陶蛟龙副院长率领宁波海事法院一行6人参加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期间,在最高院民四庭庭长刘贵祥主持的“海事法院院长论坛”上,宁波海事法院陶副院长做题为《服务海洋经济新形势 开创海事审判新局面》的主题发言。
宁波海事法院报送研讨会的11篇论文中有2篇获奖。邬先江庭长撰写的《保险代位求偿权与原始索赔之间的承接关系》一文获第二十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一等奖,张建生同志撰写的《对“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人取得的赔偿”的理解》一文获中国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学术研讨会三等奖。
来源:宁波海事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