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4日讯 (首席记者 童俊 通讯员 有剑)
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这句话不假。
有时候,一念之差,结果却截然不同。
一个人盗窃1.7万元和一个人盗窃8000多元,最终结果,盗窃1.7万的人被取保候审,判的是缓刑,而盗窃8000多元的人却被刑拘,等待他的很可能是实刑。
因为在投案自首的路口,一个选择了向左走,一个却选择了向右走。
盗窃1.7万迷途知返法院轻判
河南小伙巩凡(化名)是不幸的,却也是幸运的。
去年12月27日,年仅22岁的巩凡在拱墅区仁和仓附近盗窃获得两张信用卡,并取走了卡内的17000多元。
由于害怕,一周后,巩凡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然而就在法院宣判前,不懂法律的巩凡害怕因此坐牢竟然潜逃回老家,一直下落不明。2011年5月25日,巩凡被上网追逃。
“清网行动”以来,拱墅区公安分局湖墅派出所与巩凡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联系,并寄送多份敦促归案的信函,让其家属尽快督促巩凡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011年7月25日,巩凡向湖墅派出所投案。8月17日,巩凡被拱墅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
办案民警称,幸亏巩凡迷途知返,法院在量刑上是从轻的。
盗窃8000多却心存侥幸撇下妻女4人
有些人却并没有那么幸运。在选择的路口,他们心存侥幸,走进了一条死胡同。
重庆丰都人郎树(化名),41岁,昨晚被拱墅警方从金华浦江带回杭州。当晚,他的妻子不断给办案民警打电话哀求:“我想办法凑钱,能不能别让我老公坐牢啊?”但郎树已经错过了机会。
2005年8月25日,郎树进入大关路的一家公司内盗窃得手价值8000多元的财物。2006年1月,他被拱墅警方批准刑拘在逃。多年来,郎树潜逃在外,音信全无。
由于郎树的父母都在老家,今年10月22日,民警赶赴重庆,调查得知,郎树不在家,只有15岁的大女儿,郎树的妻子带着其他两个女儿在外地生活。
民警分析,郎树很有可能和妻女在一起。
于是,民警找到郎树的大舅子,希望他能规劝郎树投案自首。大舅子当时答应好好的,却再也没有下文。
民警再找他,他的态度却来了180度的大转变,说郎树要是坐牢,留下3个孩子没法活了。有本事的话,你们警察就自己找去。
对线索排摸后,11月1日,民警赶赴江苏太仓,对郎树的关系人进行调查。
11月3日,掌握情况的办案民警赶到金华浦江。原来几年前,郎树跟着一个工地的老板落脚在此。期间,他换了一个假名字,靠在工地上砸钢筋谋生。与郎树在一起的还有妻女3人,二女儿10岁,上小学,小女儿7岁,由妻子带着。全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全靠郎树一个人赚钱。11月3日下午4时许,在浦江某小学门口,骑着电动车来接女儿放学的郎树被民警逮个正着。
事后,郎树懊悔不已,他说,自己知道民警劝他自首,国家的政策也知道,但是自己还是抱有一丝侥幸心理。目前,郎树已经被刑事拘留。
拱墅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姜卫平惋惜道:“郎树的盗窃金额比巩凡还要低,如果他自首完全可以取保候审,但他却错过了机会。”
投案自首轻判截止到今年12月1日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5月份公安部部署“清网行动”以来,拱墅警方已经抓获网上逃犯87名,清网率达到61%,其中小河派出所的清网率高达100%。
经拱墅警做工作,主动投案自首的有44人,其中有37人被取保候审。
依据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逃犯罪人员在2011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或者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拱墅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姜卫平分析,不愿意投案自首的犯罪人员主要有两种心理,一种是心存侥幸;一种是文化程度不高,对政策、法律理解有偏差。
拱墅警方也向逃犯们的家属寄送了信函,希望家属能够规劝犯罪分子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否则将依法从严惩处。对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