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
日前,涉嫌受贿罪的吴某被越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年纪轻轻的绍兴人吴某,一年前刚被招聘进绍兴市公安局看守所担任保安,他究竟犯了什么事?
吴某正式到岗是在去年10月。此前,吴某还经过了业务和岗位培训,表现不错。吴某上任看守所保安后,肩负的工作是巡视监区、协助民警对监区警戒看守等。虽说手中权力不大,但他整天跟在押人员打交道,仍免不了有人“套近乎”。刚开始,只是有人托吴某带包烟之类。慢慢地,吴某在利益的诱惑面前,胆子变得大起来,不仅给在押人员捎带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在增多,甚至还帮在押人员通风报信。
吴某自以为作案手段隐蔽,其为在押人员捎带物品或信件时,均是趁半夜或者凌晨,旁边无人,在监室窗口处传递。虽然看守所内装有监控设施,但是在夜晚照明较差的情况下,监控视频模糊不清。吴某利用了这一点。然而,时间一长,吴某还是暴露了。今年7月的一天凌晨,吴某欲给在押人员捎带物品时,被单位领导逮个正着。支支吾吾的他当天下午被找去谈话。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吴某最后和盘托出。
经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查明,今年5月至7月期间,吴某利用担任保安职务,负责监区巡岗值班或协助对监区警戒看守等职务之便,违反监规,先后10余次为在押人员捎带食品或者信件等,并非法收受在押人员亲友所送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