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1月29日讯(通讯员 郦钟法)11月29日下午,丽水市中院、莲都法院联合举办“公众开放日暨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来自丽水实验中学的80名初中生通过参观立案大厅、审判法庭、观看法官授职仪式视频、试穿法袍模拟“小法官”等多种形式近距离接触法院,了解法官工作。
当天,参加活动的多是刚满14周岁的初一学生,迈入青少年阶段的他们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法院工作人员结合真实案例,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如何应对犯罪行为”等课题向学生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近年来,丽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据统计数据显示,平均每2.1天就有1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面对严峻形势,丽水法院深入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着力做好未成年刑事审判、法制宣传和帮扶教育等工作。
莲都、青田法院均建立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聘请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状况、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等情况进行调查,综合判别他们的人格状况,测定他们的人身危险性,作为量刑的参考依据。针对部分未成年被告人父母、亲属不在身边,开庭时无人监护的现象,景宁法院建立了“临时父母”制度,聘任学校教师、司法局干部作为“临时父母”,遵循自愿原则,在庭审期间对未成年被告人予以“临时监护”。此外,莲都法院还积极延伸工作职能,建立了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为主体的校园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加强“院校共建”,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实验中学的带队教师认为,此次活动是法院与学校之间的一次良好互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拓宽了学校日常较单一的法制与德育教学模式,使教学的内容深入学生心中,“用真实的案例说法,远比空洞的说教有意义。”学生们纷纷表示,这次活动让他们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受益匪浅。
记者从丽水中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迎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到来,全市法院将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法制讲座、法制宣传“四进”活动(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