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了十年了,我感觉很累……”
浙江在线丽水12月15日讯(通讯员 练法轩)“捡”了把枪,未予上交还出售给他人。13日)下午,安徽籍男子李某被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李某,现年37岁,安徽合肥人,入过伍当过兵,复员后到深圳打工,在深圳罗湖区的一家夜总会当保安。2001年5月份的一个晚上,夜总会有两帮人在打架,期间有一位年轻小伙掏出了一把手枪,后因有人报警,来了不少警察,年轻小伙便趁乱将枪塞到了沙发底下。这一幕恰巧被当值的李某看在眼里。因当过兵,李某对枪械很在行,识得该把手枪乃是仿“六四”式自制手枪,于是他未予以宣扬,待警察走后,悄悄地将枪拿出,藏在了自己的身上。此后,李某一直将枪藏在自己租住的房屋里。
2001年9月份,经他人介绍,李某在罗湖仙湖植物园附近将该把“六四”手枪及枪内原有的五发子弹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一同卖给了蔡某(浙江丽水人)。蔡某本想用这把枪“六四”手枪和朋友一起抢劫他人财物,但事发,于2002年12月底被丽水公安机关抓获。李某闻讯后落跑,被网上通缉。
近十年,李某一直隐姓埋名,以“李炬峰”的名字在广东省丰县城东镇生活。2011年7月19日,李某到安徽省肥西县公安局投案自首,“逃了十年了,我感觉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