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充满了辩证法,为官从政需要学会和运用哲学思维,处理好工作和生活中的辩证关系。如何对待有条件与无条件,就离不开哲学思维。
所谓“有条件”,是指干事创业应从现实条件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通俗一点说,就是“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有多大的锅,就贴多大的饼”。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避免出现重大失误的前提和保障。按现实条件和客观规律办事,看似简单,实际并不容易。当前,有的地方热衷于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烂尾”工程。出现这种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地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过多地从主观愿望和需求出发,缺乏科学严谨的评估论证,忽视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与现实需求。一些党员干部喜欢说这样一句话: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这句话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上说不无可取之处,但有一个前提需要明确,那就是这种“想”不能脱离客观实际和人的能力范围。离开这个前提去“想”,就是空想;付诸行动,就是蛮干,就会导致事与愿违,对党和国家事业带来损失和危害。
所谓“无条件”,就是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应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出发点,以服务人民、造福人民为落脚点,除此之外不应附加任何个人的“条件”或“筹码”。概括地说,就是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这一点,同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党员干部把为党和人民工作当成一种“交易”,满足自己提出的条件就干,不满足自己提出的条件就撂挑子;或者刚打开一点局面、干出一点成绩,就迫不及待地向组织提条件、要职务、索待遇。我们党并不讳言党员干部的个人利益,也鼓励党员干部追求发展进步。但需要明确的是,党员干部个人利益和发展进步的实现,应该建立在努力工作的基础上,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工作业绩的肯定,绝不是党员干部开展工作的“条件”或“筹码”。一句话,为人民服务是无条件的。
有条件与无条件,涉及的领域、针对的具体问题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它们都集中体现了党员干部的事业观、政绩观,集中体现了党员干部对待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态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就能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政绩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把有条件与无条件有机统一起来,贯穿于干事创业的整个过程、各个环节。一方面,立足于现实条件干事创业,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科学严谨的评估论证进行决策、开展工作,杜绝满足个人升迁需要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使各项工作有利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另一方面,坚持“个人名利淡如水、党的事业重于山”,不计报酬、不讲条件,真正把工作岗位当作为人民服务的平台,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