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7日讯(通讯员 谢根能 记者 李利)近日,浙江省水利厅首次向社会发布了《浙江省水土保持公报(2006-2010)》,本次公报的发布旨在系统、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各界公告我省水土流失状况,反映水土流失治理成效,为我省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以及建设生态省提供决策依据。
公报显示,2010年末全省共有水土流失面积9392.88 km2,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9.06%。与“十五”期末(2005年)相比,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下降了3561.25 km2;与2009年相比,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下降了712.28 km2。
“十一五”期间,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成效明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0875项,涉及水土流失防治面积273856.86 km2;各级共完成专项水保设施验收1461项,实施返还治理项目79项。全面开展并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浙江省)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任务,共建设安吉县山湖塘综合观测场等14个水土流失监测点。全面启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开发建设项目共计123项。
统计显示,全省在“十一五”期间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53.00 km2,涉及600余条小流域,新增保土量1618.83万t,新增蓄水量49099.52万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