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新昌3月26日讯(通讯员 董晓萍)“老板,买两包利群。” 3月6日8时许,一辆车驶近石女士的报亭,车上一个男青年对石女士喊道。石女士赶紧拿着两包烟走出报亭,送到男青年手上。
男青年一边接过烟,一边从身上拿出钱:1元、5元……好不容易才把钱点清。石女士揣着钱走回报亭。刚踏进报亭,傻眼了,橱柜门被打开了,一只包不见了,里面藏有现金1.1万元,抽屉开着,放游戏卡和充值卡的盒子空了,初略一算,现金、游戏卡、充值卡合计损失超过3万元,就卖包烟的功夫。石女士既心痛又感到蹊跷,左思右想,刚才那个买烟的人嫌疑最大,石女士连忙报警。
新昌县公安局七星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根据石女士的陈述和对嫌疑对象体貌特征的描述,立案进行侦查。8时40分,民警通过治安监控系统发现嫌疑车辆的踪迹,往上虞方向逃窜,民警迅速报告指挥中心,请求协助设卡拦截。经过努力,未果。随着侦查工作的继续深入,最终陈某、张某、张某某三人浮出水面。
3月20日下午4时许,七星派出所民警在上虞一家宾馆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拿下。三人刚刚从温州回到宾馆,衣柜内都是衣服等生活用品,有人还将老婆都带过来了,一看就是长期蹲守的窝点。后来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选择上虞作为盘踞点,在其他地方作案后快速逃回。
这个流窜作案团伙成员都是湖南省新化县人,陈某,26岁,06年在深圳曾因盗窃罪被判过刑,张某,25岁,张某某,23岁。今年2月,三人从湖南老家来到浙江新昌、嵊州、绍兴、萧山、宁波、余姚、义乌等地流窜作案。
他们作案的目标都是报亭或者是副食品店,选择年龄大的或是中年妇女的店主。找准目标后,三人下车分散行动,陈某独自将车停在离报亭不远处,以买香烟为幌子引开店主的注意,付钱时故意用零钱,拖延时间。趁此机会,张某和张某某二人,一人负责望风,一人趁机溜入报亭行窃,得手后三人在近处汇合上车。每到一地作案,他们不断变换套用的号牌。
他们的作案手法虽然很老套,但还是有些店家疏于防范,他们屡屡得逞。今年2月份以来,该团伙盗窃作案达到10余起,案值12万余元。他们偷来的游戏卡、手机充值卡通过网上交易,都兑换成了现金。三人还有一个共同爱好,喜欢购买彩票,偷来的钱很多都投在了彩票上。当民警抓获他们时,钱包里除了几张没有出售的游戏卡,留下的都是些小钞,最值钱的是每人钱包里有一张刚买的价值800元的彩票。
陈某、张某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某某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民警表示,“零口供”也一样将他送上审判台,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