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4月5日讯(通讯员 子系)日前,象山法院西周法庭日前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阿大起诉妻子罗妹解除婚姻关系,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结婚证上罗妹的身份证号码在公安机关查询身份信息,岂料竟查无此人,这究竟是怎样的一场婚姻呢?
患有癫痫,重金娶妻
“只要能生娃,会做家务,人老实点,这钱我愿意多出点,人好就好,人好就好!”对面眼前这个面容较好的女子,阿大还是比较满意的,对媒人提出来那笔很大的“彩礼钱”,阿大也是满口答应。
1999年12月,家住象山泗州头镇某村的村民阿大,因为自小患有癫痫病,成年之后也未治愈,要想在本地找个老婆很不容易,所以就托人,找了四川姑娘罗妹,并且花了很大一笔“彩礼钱”,娶了罗妹进门。
女儿九岁,妻子不告而别
两人婚后平淡生活,生育了一女,因为没有感情基础,虽说吵吵闹闹是家常便饭,但日子还算能够继续。在女儿9岁的时候,罗妹一夜之间突然不告而别,失去踪迹。阿大到处寻找,也没消息。
因为日常生活中,相互缺少沟通,十余年的婚姻下来,阿大并没有去过罗妹的老家一趟,只知道她是住在四川省某县。妻子不告而别,阿大只能在父母的帮助下拉扯着年幼的女儿。
起诉离婚,竟查无此人
一年多过去了,罗妹依然杳无音讯,阿大认为再维持这种没有感情的婚姻也无意义,遂向法院起诉离婚。由于原告只能提供被告罗妹系四川某县的村民,而对于被告的其他身份信息也只知道个大概情况,所以案件承办人员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罗妹的身份信息。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根据结婚证上罗妹的身份证号码查询,竟然查无此人!遂法院根据罗某的姓名和籍贯进行地毯式搜查,经过一个上午的查询,通过姓名、照片、地址等信息比对,最终才确认罗妹的身份信息,确系本案被告罗妹。原来罗妹在与阿大结婚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系编造的。
法院在审理该案后认为:夫妻关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原、被告未经深入了解即登记结婚,婚后又未注重夫妻感情的培养,后被告离家出走,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己破裂,无和好之希望,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请,法院依法予以准许。另外,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被告出走后,对女儿未尽抚养义务,女儿由原告及原告父母抚养至今,原告要求判令女儿由原告抚养,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短评:买卖婚姻伤不起
其实像阿大这样的遭遇并不少见,在相对比较偏远的地方,类似买卖婚姻还是一定程度的存在的。被买一方大多是外地女人,买方大多是一些文化程度不高、年龄较大或者身体有残疾的村民,对女方的身份和家庭信息也不会主动去弄清楚,所以即使她们使用假名、假身份证进行结婚登记,买方通常也会被蒙在鼓里,到最后也不知道自己和谁结了婚。
生活了一段时间后,这些外地女人通常会离开,回到家乡去,男方真正落得个人财两空的结果。所以没有感情基础、违反道德法律的婚姻,就像用沙子堆城堡一样,一碰就碎了,买卖婚姻真是伤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