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24日讯(通讯员 沈雁 湖工 记者 叶海)从7月1日起,浙江对酒类经营者全面实行特别标注管理,经营酒类的批发商、专营店、大型商场超市(以下简称酒类经营者),必须取得特别标注“酒类”字样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在此之前,浙江省工商部门针对酒类市场尤其红酒市场乱象丛生的情况,开展了全省范围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全省工商部门共检查酒类经营户15512户,检查各类市场1224个,立案查处酒类违法案件602件,案值156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其中葡萄酒类违法案件432件,查扣涉及100余种品牌的假冒侵权和无中文标签等葡萄酒达15万瓶,案值近900万元。
执法队员在检查中发现,我省红酒市场上存在着原瓶不原、红酒不红、洋酒不洋、高价虚高、品牌无品、标识非标等情况。
为此,浙江省工商局专门出台了规范流通环节酒类企业经营行为六项举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食品流通许可证上特别标注“酒类”,并且要求每一瓶进口红酒上都必须有备标,使“标”跟“酒”做到一一对应。
浙江省工商局提醒,目前全省已有1218户酒类经营者获发特别标注“酒类”字样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要注意查看,从合法经营者购买,认正品、买正货。
新闻链接:浙江省工商局对外公布的近期在酒类专项执法整治中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
1、乐清市陆永福无证无照销售侵犯“英文CASTEL”与“中文卡斯特”商标专用权的葡萄酒案
当事人无证无照销售标注“CASTRE”及“法国卡斯特”等字样侵权商标的葡萄酒,现场查获葡萄酒938瓶。乐清市工商局依法作出没收侵权葡萄酒938瓶,罚款20万元的处罚。
2、绍兴董洁静无证无照销售侵犯“中粮”、“长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葡萄酒案
当事人无证无照销售仿冒“中粮”、“长城”葡萄酒。现场查获侵权葡萄酒585箱。绍兴市工商局依法作出没收查葡萄酒585箱、罚款24万元的处罚。
3、温州波哥利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葡萄案
该公司从国外购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葡萄酒,对外进行销售。现场查获无中文标签的进口葡萄酒16908瓶。温州鹿城分局依法作出罚款17.5万元的处罚。
4、金华澳丽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葡萄酒案
该公司从蒂嘉瑞森(北京)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北京莫缇商贸有限公司购入无中文标识的进口葡萄酒近2500箱,涉及品牌40多种,用于销售。金华江南工商分局现场查扣无中文标识的进口葡萄酒5066瓶,案值48.4万。目前该案现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5、温州江滨法老红酒店销售侵犯“卡斯特”、“拉菲”商标专用权的葡萄酒案
该公司从法华金龙酒业(深圳)有限公司购入侵权卡斯特葡萄酒6900瓶、拉菲葡萄酒600瓶用于销售,案值41.1万元。目前温州鹿城对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6、衢州尚凡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假冒“CASTEL”葡萄酒案
该公司购入标注“卡斯特兄弟国际酒业(北京)有限公司出品”等字样的“CASTEL”葡萄酒用于销售,现场查扣上述葡萄酒2366瓶。经鉴定,上述葡萄酒为假冒“CASTEL”葡萄酒,案值23.66万元。衢州市工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目前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
7、温岭市太平鼎力酒业商行销售假冒张裕葡萄酒案
该公司从三门购入100箱假冒张裕葡萄酒,案值7.8万元。温岭市工商局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三名当事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此案还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