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闹”这个标签
5月5日凌晨,患者吴光禹在湖北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手术室醉打医生,事后被公安机关在医院内监视居住。
5月22日早晨5时左右,吴光禹的母亲司永珍在该院跳楼自杀。司永珍自杀后,其家人认为:她是被逼死的。虽然,荆州市有关方面表示说“这仅仅是猜测,没有依据”,但是,我认为,这个看法基本是符合事实的,有充分依据的。
死者家属所说的“逼”,不是某一个人的某个具体的行为,从法律上说,可能没有一个特定的“凶手”或“责任人”。但是,从社会责任的角度,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有没有值得反思、反省的地方呢?
吴光禹醉打医生事件一发生,就被定性为“医闹”事件,有的媒体干脆直接称吴光禹为“医闹患者”。当时的报道说,5月4日,25岁的吴光禹参加妹妹的婚礼,中午喝了白酒,晚上又出去喝了啤酒,酒后与人发生了争执,被人砍伤背部、左肩等处。5月5日凌晨3时许,吴光禹被紧急送进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方初步诊断为“全身多处刀刺伤,同时伴有急性酒精中毒可能”。从相关报道的描述来看,潜意识中,醉酒的吴光禹很可能还停留在与他人的争执中,把面前的医生当作了砍伤他的人。如果换一个场合,换了其他人,吴光禹还是会有同样的举动。也就是说,他的行为不是在清醒状态下,有意针对医生的;此前他和医生、医院之间也没有什么过节。
如果我们在使用“医闹”这一概念时有比较严格的界定,不那么随意,那就应该说,吴光禹不是“医闹”。
但是,直到昨天,有一家报纸,还用了这样的标题:《“医闹典型”的母亲跳楼了》。
(二)这是一支什么“枪”
吴光禹的妻子司文说:“我老公的事情就是作为‘医闹’的第一例,被当作典型放大。如果不是媒体的推波助澜,或许这件事连治安都算不上,可以达成协议和解。”这跟外界评议很吻合:“荆州患者追打医生”事件恰巧发生在两部委联合通告,将联手打击医闹的关头,“不幸撞上了枪口”。这是一支什么“枪”?什么时候“开枪”,开多少枪,是由谁说了算的?
这是我们很熟悉的富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方法,本来是一个普通的治安事件,如果撞在某项“中心工作”的“枪口”上,就要“从严从重”,至于有多严、多重,法律条文里面是找不到答案的。当时就有媒体报道说,本来可以按照治安条例处罚,但是,在打击“医闹”的当口上,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
“医闹”这个标签给了他母亲巨大的压力。本来,在这个事件中,吴光禹的母亲和妻子司文并没有任何法律责任,但是,她们道歉,司文还在央视采访时向医院院长下跪,她还因下跪的镜头没有播出而感到遗憾。
因为害怕儿子受到过重处罚,司永珍多次找医院要求调解,但均被院方拒绝。院方的态度,对深怀恐惧的司永珍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当她的心理承受能力达到极限时,她选择了跳楼。
(三)几个问号
现在,医院方面会怎么想?猜想一下——
猜想一:要是她来找院长时,跟她好好谈,态度缓和一点,可能会减轻她的压力,她就不会跳楼了。
猜想二:有什么可谈的?把她儿子治好就不错了。为什么不到别的地方跳楼,偏偏到医院里来跳?死了还要害医院。
有关媒体会怎么想?
猜想一:如果报道时不用“医闹”称呼吴光禹,如果当作一个普通的治安事件来报道,他母亲的压力可能会轻一点?
猜想二:媒体配合“打击医闹”有什么错?谁让吴光禹在这个时候打医生的?吴光禹当时的情况要分析得那么细干什么?
吴光禹会怎么想?
网上,在一段视频中,吴光禹跪倒在母亲身旁,沉默不语,始终不肯起身。
此刻的吴光禹在想什么?
日后,回到已经没有母亲的家中,吴光禹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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