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13日讯(通讯员 周瀛 廖康 记者 叶海) 日前,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增收节支保平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夯实财税稳定增长基础,同时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定不移地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保增长、促增收,努力实现财税稳定增长。重点抓好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大浙商回归工作力度、建立“亩产税收”等综合贡献评价机制、加大对企业开拓市场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发展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涵养可持续税源,着力培育财税新的增长点。
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依法征税与服务企业的关系。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创新“落实政策与优化服务”新举措,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以重点税源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以及经营困难企业为重点,扎实开展联系服务工作,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各类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努力营造良好税企关系;另一方面,要切实维护税法严肃性和税收刚性,不能突破税法“红线”随意减免税费,也不能因完成税收任务而“寅吃卯粮”收过头税。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严格预算执行,从严控制预算追加,确保财政收支平衡,除中央和省确定的增支项目外,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新开支出口子,完成年度预算收入任务有困难的地区,要相应压缩预算支出,确保当年预算收支平衡;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理念,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行政开支特别是“三公”经费;同时,要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细化预算编制,严格审核各项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