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17日讯(记者 李利 通讯员 胡大淼) 今天上午,《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办法》启动仪式在市总工会举行。该办法将为目前杭州的280余万名工会会员发放统一制作的《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卡》,并从今年1月1日起提供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损失保障。
这是目前杭州市总工会覆盖面最广的一个保障救助办法,所有在杭工会会员将免费获得这张抵御意外灾害的“护身符”。
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全杭州的工会会员约280余万人,而随着工会的不断发展壮大,这个数字每年都会增加。换句话说,保障的范围也会水涨船高,逐年扩大。
同时,为了让更多发生过困难的工会会员能够享受到救助。杭州市总工会把办法生效的时间定位今年的1月1日。只要是在此时间之后遭遇突发性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残、身亡,且无法确认赔偿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抑或遭遇火灾、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突发性意外灾害造成家庭财产损失的,均可向市总工会提出申请,经一定审核和审批程序,享受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损失保障待遇。
启动仪式上,已经通过审核的杭州新宇有限公司张春好等27名工会会员领取了首批14.9万元的保障金,喝上了享受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待遇的“头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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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享受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待遇的具体标准:
1.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首次抢救治疗医疗费在3000元以上的,分段计发慰问保障金:在3000元(含)至10000元的,给付1000元的慰问保障金;在10000元(含)至20000元的,给付2000元的慰问保障金;在20000元(含)以上的,给付3000元的慰问保障金。
2.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根据不同伤残等级,分级计发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一、二级的,给付10000元的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三、四级的,给付8000元的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五、六级的,给付5000元的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七、八级的,给付3000元的伤残保障金;伤残等级在九、十级的,给付1000元的伤残保障金。
上述慰问保障金与伤残保障金不得同时享受,按就高原则享受其中一项。
3.因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亡的,给付20000元的身亡保障金。
4.因意外造成家财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的30%给付家财损失保障金,最高给付不超过10000元。
工会会员享受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的申请过程:
工会会员发生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后,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杭州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保障审批表》。申请慰问、伤残、身亡保障金的,还需提供意外伤害事故本人的身份证和工会会员证复印件;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和其它证明材料以及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首次抢救治疗医疗费结算单,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伤残等级证明;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在外地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身亡的,由当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及在杭所在单位工会的有关证明等相关材料。
申请家财损失保障金的,还需提供家财损失本人的身份证和工会会员证复印件;消防部门、居住地所在社区(村)以上单位或工会组织出具的《家财损失事故证明书》和《家财损失清单》;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产权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基层工会按隶属关系将《审批表》和上述相关材料一并报上级工会审查、核准,最后经杭州市总工会审批后,及时将保障金发放至申请人。
据介绍,因工伤或享受工伤待遇、交通事故等意外造成伤亡,但能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的或相应责任人赔付的;因疾病、自杀或自残造成伤亡的;因个人原因造成家财损失的;因违法犯罪或酗酒及家庭暴力等故意行为造成意外伤害的等情形,不在该《保障办法》的保障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