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1日讯 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从今年开始将在全省三级法院全面推行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工作。今后各法院审判执行的所有环节都将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的评估打分,这些环节的得分将进行相加,计算出最终的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分值,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分数越高说明法院的透明度越高。
接受评估的阳光司法指数共包括7项一级指数和26项二级指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工作机制为一级指数。
立案公开:重点评估法院是否提供了“一站式、低成本”立案和便民诉讼服务、当事人能否通过案件网上查询系统便捷、及时、准确地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庭审公开:重点评估案件审理是否公开开庭、是否全程录音、录像、是否依法允许和便利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是否依法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以及相关重大程序事项、定案的证据是否都经过质证、是否便利当事人查询诉讼档案、是否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诉讼民主和透明度。
执行公开:重点评估当事人查询执行案件信息是否更加便捷、司法拍卖是否更加规范透明、是否及时向当事人告知重大执行行为和执行进度、是否有效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听证公开:重点评估听证是否公开透明,以充分保障非审理程序当事人的程序权利。
文书公开:重点评估裁判文书是否充分阐明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和证据采信、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的理由;是否依法及时上网公开裁判文书并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询。
审务公开:重点评估法院门户网站是否及时更新,全面地公开法院基本情况及相关工作信息;是否有效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方便大家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是否建立和落实新闻发布制度,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工作机制:则重点评估法院是否从硬件、软件到运行机制上有效支持司法公开工作,包括制度保障、技术支撑和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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