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杭州市消保委在大型超市以及山核桃专卖店随机抽取了15个品牌的山核桃产品(均为独立包装),并邀请了杭州市方圆检测中心、杭州市焙烤协会、临安山核桃协会的专家,进行集中实验和品鉴。商报记者也参与了本次比较实验,并作了全程跟踪记录。
本次比较实验,抽取了姚生记、恒康、岭上人家、汪记等15个品牌的山核桃,进行标识标签检查、净重称量、坏损率检查等,实验结果显示,有两成存在分量不足,坏损率达到5%及以上的占七成,还有大部分包装上标注不到位。
外包装检验
结论:大多数没标注出加工类型
专家检查了这15个品牌的山核桃的外包装,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外包装上必须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生产日期、贮藏方式等内容。
从结果来看,15个批次的山核桃的标识标签都符合标准,但有10个批次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主要是没有标注出该批山核桃的加工类型。专家指出,根据我国2009年实施的《GB/T22165-2008坚果炒货食品通则》,产品按加工方式主要分为烘炒类、油炸类和其他类,具体用的哪一种方式,应该在外包装上标出来。
现场检查到未标注加工类型的山核桃品牌包括天目山妹子、乐吃、岭上人家、林香果宝、恒康、联华自有品牌、汪记、桃宝、世外桃园、天则这10家。
称量检测
结论:3个品牌“短斤缺两”
现场放置了一台电子秤,用于称量这15个品牌的山核桃每包的净重,与其包装上标注的净含量进行对照,看看是否足量。
结果显示,这15个批次中有3个批次的山核桃实际净重量低于其外包装上标注的数字。其中,林香果宝品牌的偏差率最高,外包装标注为250克,实际称重为241克,少了9克,如果按照每颗山核桃重量为3克至4克来计算,那么分量短缺9克,相当于少了3颗山核桃。
此外,桃宝品牌的山核桃外包装为225克,实际称重为220克;天则品牌的山核桃外包装为125克,实际称重为122克。其余产品实际重量皆超出或与标注重量持平,姚生记品牌实际重量超出标注重量6克。
外观色泽判定
结论:表面均匀、颜色亮丽为佳
工作人员从15个品牌的山核桃中都拿出了一部分,分别放在15个小碗里,由专家进行观察和对比,主要查看这些山核桃的外观和色泽,判断其是新货还是陈货,以及品质的优劣。
这15个碗里装着的山核桃,颗粒大小、颜色深浅、光泽度不一,很多山核桃表面还附着一层薄薄的盐霜。
“消费者拿到山核桃时,可以先把上面的盐霜拭去,如果看到它的表面均匀,而且颜色亮丽,那就是上品了。”山核桃协会的专家说,一般来说,刚炒制出来的山核桃会有一股清香,而陈货除了颜色暗沉外,还会有股焦煳哈喇的味道。
实验结果显示,这15个批次的山核桃样品都为新货。浙江方圆检测集团工程师李峻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购买山核桃时选择生产日期较近的产品为佳。
坏损率测试
结论:坏损率达5%及以上的占七成
工作人员从每个品牌中各抽取20颗山核桃,现场开壳,将空壳、果肉坏损(包括我们平常说的“僵子”)的山核桃挑出来计数,这些空壳、果肉坏损的个数除以样本总数20个,得出每个品牌的山核桃的坏损率。
结果显示,这15个批次的抽样中均未出现空壳,但有11个批次存在不同程度的果肉萎缩、坏损,坏损率大于等于5%。“一般情况下把空壳及坏损率控制在5%左右差不多了,毕竟100颗之中一颗都不坏也不太可能。”山核桃协会的专家表示。
15个品牌的抽样中,坏损率最高的是联华自有品牌的山核桃,20颗中有4颗坏损,坏损率为20%;其次是岭上人家、天则、汪记、醇远香这4个品牌,各查出两颗坏损,坏损率为10%;此外,姚生记、乐吃、林香果宝、恒康、世外桃源5个品牌各查出1颗坏损,坏损率为5%。
口感品鉴对比
结论:“手工炒的,就是不一样”
参与本次实验的质检、食品、行业专家对现场15个品牌的山核桃进行了品尝,根据口感好坏来打分。
虽然因为每个人的口味喜好不同,对口感的判断也见仁见智,但无论是奶油、椒盐还是五香味的山核桃,果肉饱满、口感松脆、回味甘甜总是会博得品尝者的好感。
在品鉴过程中,不少参加者都对林安这个品牌的山核桃给出了好评,有人表示,“答案”很可能在于这批山核桃是手工炒制的。(在外观色泽判定的环节中,专家就从该批次山核桃的外观上判断是手工炒制的,而周围其他品牌的山核桃则是机器炒制的。)从外观上看,这批山核桃颗粒较大,而打开后,则能看到外壳较薄,里面的果肉也很饱满,且色泽光鲜。
给“吃货”们的小贴士:
消费者在食用炒货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因炒货含油脂量高,含大量热量,所以一次食用量不宜过多,否则容易造成脂肪堆积,并且影响其他食物中营养元素的摄入。
2、少年儿童食用时要特别注意安全,因部分炒货颗粒较大,食用时若未嚼碎,容易造成食物卡住气管等意外,所以家长要特别注意。
3、因炒货中油脂易氧化变质,所以打开包装后应尽快食用,一次食用不完的需将开口密封,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以防变质。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