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4日讯
2007年12月21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印发了《宁波市廉情预警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和廉情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反馈、运用、测评等实施细则,全面推行廉情预警机制建设。
近3年来,宁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农村基层廉洁工程建设为载体的农村惩防体系建设。该市镇海区大胆创新,借鉴“幸福指数”、“安全指数”等社会学和经济学概念,推出农村“廉情指数”。宁波市及时推广镇海区的经验和做法,2006年全市共有2352个建制村(社区)发布廉情指数,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廉洁工程建设。
为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宁波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推进廉情预警机制建设,预警对象包括全市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以至镇(街道)、社区和基层站所。
廉情预警机制由廉情信息收集、分析、反馈、运用、测评等五大系统组成。廉情预警信息收集要求通过严密完善的信息收集网络,发现、获取并传递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信息;廉情预警信息分析要求对收集来的信息进行整理、甄别、鉴定,剖析问题发生的性质和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廉情预警信息反馈要求针对信息涉及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反馈处理;廉情预警信息运用要求针对预警信息所反映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具体措施;廉情预警信息测评要求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设置合理的廉情指数考评指标,综合运用考评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量化管理。
宁波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唐一军说:“构建廉情预警机制是创新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举措。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真正把廉情预警机制建设成为正确判断反腐倡廉形势的‘晴雨表’、有效预防腐败的‘监测哨’、衡量反腐倡廉建设水平的‘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