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通讯员曾云毕 毛朝辉 记者李扬)近日,温州谢女士对好又多超市收银显示屏上出现的数字困惑不已,明明是5000元的购物卡,但显示出来的却只有3000元,还有2000元哪里去了?好又多超市将矛头指向已经辞职的两名男性员工。那么员工离开单位了,谁来为此负责?
5月3日,小真(化名)在温州好又多超市鸿锳店买了一张5000元的购物卡,送给亲戚谢女士。谢女士近日在好又多超市欧洲城店第一次使用该卡。刷卡时,收银显示屏上出现的数字却不是5000,而是3000。事后,谢女士证实卡内确实只有3000元,要求好又多超市做出解释,没得到合理答复。谢女士将此事投诉到温州市鹿城区工商局大南(小南)工商所。
大南(小南)工商所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据好又多超市负责人解释,原来,5月3日,消费者购买了购物卡后,公司员工向消费者提供了5000元的发票和5000元的销售单,但并没把现金交到公司财务。5月4日,相关员工将购物卡内的5000元取消掉,后再加进3000元,并伪造一份3000元的销售单,随后将3000元现金和伪造的销售单交到财务,自己扣留了2000元。而做这件事的两名男性员工已辞职,不知去向。
工商人员认为,好又多超市即便能证实购物卡中的2000元是被个别员工动了手脚,而不是公司的行为,但仍应为管理上的疏忽承担责任。
工商部门由此提醒消费者:超市购物卡内的金额要注意核对,以免被动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