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水箱、水电管线、高低配电器、停车位设置……这些直接关系到居民居住质量的硬件,分属不同管理部门,有了问题,经常找不到人处理。
“尤其是,杭州还有30%左右的住宅小区还没实行物业管理。”昨天召开的破解住房难相关专题会,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说:“继背街小巷改善、危旧房改善、庭院改善三大家门里外的民心工程后,杭州今年将启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尤其要解决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
根据行动计划,下面这些问题都将在2010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建立二级物业管理纠纷
协调小组
现状: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小区,房屋设备已老化需维修,但小区却没有物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该找谁?
对策:杭州将建立区、街道(乡镇)二级物业管理纠纷协调小组。
区级协调小组联席会议,邀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负责解决本区重大的住宅小区管理纠纷;
街道(乡镇)有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定期研究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情况,解决相关问题。
水电问题分类解决
现状:家门口自来水管道爆裂了,白白流失的水费谁来付?电线老化,高峰期不堪负荷断电了,找谁来解决?
对策:住宅小区内,水电分户计量表前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由供水、供电单位负责;计量表后相关管线和设备维修、养护,由房屋所有人承担。
考虑减免
老旧小区困难群众物业费
现状:旧小区没有物管,不仅环境差且存在安全隐患,但小区里的多数老年居民、低收入者,又在经济能力上承担不了物管费用,怎么办?
对策:市、区两级将加大财政对老旧小区在房屋维修、公共设施维护、环境绿化养护等方面投入,解决老小区管理经费不足问题;
出台相关政策,减免老旧小区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费用由所在区政府承担。
同时,鼓励物业公司入驻,对进驻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税收上作减免;
整治开发小区原有房产、设备、场地,开办立足小区、面向社会的经营项目,方便居民同时,租金又可反哺物业。
专项维修资金
考虑直接申请使用
现状:根据《物权法》、国务院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对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和房改房维修资金的,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但当出现屋顶维修等涉及少数人利益项目时,怎么办?
对策:有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做好2/3业主的征求意见工作。
同时,考虑借鉴上海的做法,授权业委会在一定额度内直接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上海的额度为5000元至5万元不等。
没有业主委员会和物管的小区,由街道和社区履行相关职能,做好征求意见工作。
房管局还建议,在小区业委会或街道(社区)书面同意前提下,可直接拨付专项维修资金,保障房屋及时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