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
走路逛街 小陈都要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暂住证
“一些外来人员们为图省钱或者怕麻烦不办暂住证,我们查起来也不轻松啊。”
浙江省公安厅负责流动人口管理的王科长清楚地记得,十多年前,浙江省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主要以登记、发证、收取暂住人口管理费为主,每个暂住人口需交纳的各类费用在100元以上。
对于收入不高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为了省钱或是其他各种原因,部分人并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暂住证,这一部分人,也成为了公安机关的盘查重点。那一个段时间里,浙江省的各级公安机关经常开展流动人口集中整治,对无身份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进行收容遣送。
陈江贵是温州一家皮鞋厂的缝纫工,工作往往都会超过8小时,但每个月领工资的时候,到手的并不多,难得有些休息时间,陈江贵也不会走多远,基本都是窝在宿舍里面看录像,顶多就和工友到工厂附近的小街上转转。
那时,从一个乡镇跑到另外一个乡镇都会被要求重新办理暂住证。一次过年放假,陈江贵去隔壁乡镇和没回家的老乡一起吃饭,没想到第二天回来路上,被巡逻的民警拦了下来。身上恰巧没带证件,陈江贵差点被拉到警车上送收容所,关键时候老乡赶来“救了场”。
“从那后,我都不敢走远。因为常会有警察在路上逮住我们问,要我们出示暂住证。”吃了一次亏,往后每次出去,小陈都会随身携带暂住证和身份证,否则就要被警察带走了。
王科长说,收容所主要负责将“盲流”收容起来并遣送原籍,原来是针对因三年自然灾害而进城的农民,后来逐渐演变为遣送外来务工人员,也相当于把他们称之为了“盲流”,这显然是过时的提法。不过王科长也认为,当时的条件下他们想到不更合理和有效的办法来管理外来务工人员,只能通过检查暂住证的方式来判断是否属于“三无人员”。
新居民可按照各自的条件在这里领取相应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