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17日讯(记者 叶海 通讯员 邹武祥)记者今天从浙江省经贸委了解到,今后全省食品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公开有关使用信息,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制造中应用十分广泛,据统计,浙江省食品添加剂的产值约55亿元,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除香精香料外,浙江省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有102种,涵盖18个门类,像嘉兴中华化工、新昌制药、宁波王龙、浙江华康、浙江银象等浙江骨干企业的同类产品生产规模均位居全国第一。
“按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是安全的,但是超量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就会有害,我们必须严格控制。”省经贸委发布的《全省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和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中指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才能组织生产,建立企业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制度。
该《意见》还对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和流通以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运营进行了规范,并要求完善监测预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省经贸委轻工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伟龙补充说:“食品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公开有关使用信息,让消费者在知情后自己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