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杭州消费券升级后哪些商家可以用?
浙江在线杭州3月18日讯(记者 梁国瑞) 自1月中旬杭州启动消费券以来,持券市民消费热情渐长,对内需的拉动作用也逐渐显现。
今天上午,杭州市政府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消费券的升级版本,新增社会消费券、转移性消费券、教育培训消费券等种类,总金额超过6亿元,使用范围更从先前的535家定点商家扩至2227家。
新推5种消费券
升级版的消费券包括政府消费券、社会消费券、旅游消费券、转移性消费券和教育培训消费券5大种类,总金额超过6亿元。相比前期的市民消费券,此次消费券种类更多、受益面更广、使用更加方便。
政府消费券——总额1700万元
特点:使用财政资金发放的公益性、红利性消费券。
发放对象:市政府确定的5类特定人群: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市区享受市财政生活补贴的离岗纯居委会干部;市区享受政府生活补贴的“五八城迁”人员和农婚知青;市区持有效《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实际失业人员和不想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市区以外纳入市区第九次“春风行动”帮扶救助范围的市属企业困难家庭成员。
发放标准:200元/人。
社会消费券——总额暂定6000万元
特点:单位和个人(含中国外游客)按照自愿原则购买的非公益性,非红利性消费券。
发放对象:单位和个人(含中外游客)。
发放标准:单位和个人自行确定。
转移性消费券——总额25000万元
特点:市区企业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为实现保就业、保收入,用政府拨付的各种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和企业扶持奖励资金在用于发展再生产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后购买的用于企业购买商品、服务及用于职工福利的消费券。
发放对象:符合减负解困促发展财政扶持政策的大企业集团和中小企业。
发放标准:根据减负解困促发展政策确定。
旅游消费券——总额15000万元
特点:政府适当资助、专门向来杭旅游者发放的消费券。
发放对象:来杭旅游者。
发放标准:由市旅委另行制定。
教育培训消费券——总额暂定12000万元
特点:用于自主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市区劳动年龄段内常住成年居民(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进程务工人员、杭州市区户籍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在杭州市区就业的本市农村户籍劳动者)参加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双证制”成人职高文化课培训、市区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进程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在校生和市区困难家庭子女在杭全日制大学就学的消费券。
发放对象:
参加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含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合格证书)的市区常住成年居民。标准为500元/人。
已取得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学历未达到高中层次、报名参加“双证制”(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学历教育文化课培训的市区常住成年居民。标准为1200元/人。
学历未达到高中层次、报名参加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双证制”学历教育文化课培训的市区常住成年居民。标准为1700元/人。
在杭高校2009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标准为500元/人。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在校生。标准为300元/人。
在杭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就读的市区持有效《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子女。标准为2000元/人。
参加市区困难企业职工培训的在职职工。标准为:一般不超过实际培训费用的50%,且按实际培训人数每人最多不超过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