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1日讯
昨天起,针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交警部门正式开罚。尤其外地电动车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交警除罚款外,还将扣留车辆,并托运至行驶证上登记的地址或号牌核发地。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从昨天开始,马路上才出现的无牌无证或有盗抢嫌疑的电动车,以及悬挂外地牌照的电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闯进市区的,一旦被民警发现,都将扣车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悬挂外地号牌或者行驶证与号牌核发地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托运至行驶证上登记的地址;无法提供行驶证的,托运回号牌核发地。
交警严查外地电动车违法行为的同时,平时骑本地牌照电动车爱犯规的市民们,也得赶紧改一改乱骑电动车的毛病,而且千万记得随身带上行驶证;对于电动车骑车带人,走快车道、未携带行驶证等,交警也要重点查处。
比如,驾驶电动车未携带行驶证,将被扣留车辆至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后,处五元罚款;驾驶电动车未悬挂号牌的,或使用伪造、变造非机动车号牌的,或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同上,罚款数额是五十元。
【专题】杭州市区的外地电动车 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