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19日讯(记者 廖小清) 5月31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在杭州召开,预计会期3天半,会议邀请15名公民旁听。
这次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一,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保护海洋环境发展海洋经济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五,审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草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六,人事任免事项。
凡是杭州市或在杭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申请。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请凭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杭州市区的公民可直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省人民大会堂中门;联系电话:87053449、87057931;传真:87053445;申请时间:5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的,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申请。杭州市所辖县(市)的公民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联系电话:85250716、85250711;申请时间:5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根据公民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旁听公民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