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8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王国伟) 8日下午,杭州公安局就“8?4”车祸举行第三次新闻发布会。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局局长赵野松通报,对魏志刚涉嫌交通肇事罪,8月6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8月7日下午,杭州市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即向犯罪嫌疑人魏志刚宣布逮捕决定。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做好案件侦查工作,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待全案侦查终结后,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赵野松表态,杭州交警将坚决贯彻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五条常态严管措施》,7日起,依法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依法从严查处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依法一律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从严查处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接受处理的机动车:机动车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当事人经告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罚的,一经查获,一律予以扣留机动车,依法处罚后予以放行。
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对辖区客运企业所属营运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并上门督促其及时处理。落实重点安全监管运输企业公布制度,定期在媒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客运企业,并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整顿。
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库:有超速行驶50%以上、5次(含)以上违法记录的机动车、公路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闯红灯、假牌套牌、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依法进行处罚外,将机动车及驾驶人列入“重点监控车辆(驾驶人)”数据库进行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