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时,由杭州市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原杭州市余杭区副区长陈海群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在拱墅法院公开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陈海群利用担任余杭区农业局局长、余杭区农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在转让区农业局下属国有余杭长岗农场所属造纸厂过程中,在未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将国有资产进行转让,而后又以剥离债权债务为名,为受让方杭州某运输公司免除债务668.33万元,造成国家资产巨大损失。
检察机关还指控,陈海群自2002年4月至2009年春节期间,还利用担任余杭区仓前镇党委书记、余杭区农业局局长、余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20多万元。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