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5日,根据群众举报,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地一民房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大量药品,并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及时控制涉案人陈某、刘某夫妇。
经清点,现场查获的药品计50余箱369个品种批次,药品货值金额21.08万元。经检验鉴定,涉案的药品中有2个品种批次应按劣药论处。3月6日义乌市局立案调查,并于当日将此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之后,义乌市局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前往安徽阜阳进行调查取证,对涉及义乌本地的无证诊所展开全面调查。
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陈某、刘某夫妇自2008年1月以来,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安徽某医药公司采购药品并销售给当地一些无证诊所,从中获取非法利益,非法经营额达10万余元。8月4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刘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扣押在案的药品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