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25日讯(记者 童俊 通讯员 朱敏)元宵节临近,家里还有没放完的烟花爆竹可要抓紧处理了,因为从3月1日起,市区将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元宵期间,杭州警方将继续会同安监、城管等部门加强对销售非法、超标烟花爆竹的检查力度。
春节以来,市区已发生数起因燃放烟花引起的火灾事故和自伤事故。警方建议,元宵期间,市民清理一下阳台的报纸、木材、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烟花爆竹燃放密集区的高楼层或高层建筑住户,要提防烟花爆竹及产生的火星溅入阳台、窗户。
近年来,不少市民选择燃放孔明灯进行祈福。公安消防部门介绍,孔明灯属于明火,一旦飘落到加油站、林地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容易引发火灾,尤其是杭州高层建筑较多。部分“孔明灯”的构件中含有金属物,一旦被飞机引擎吸入,后果不堪设想。
杭州警方表示,元宵节期间,将会同工商、城管执法加强对“孔明灯”销售燃放的管理工作,严禁销售和燃放“孔明灯”。发现销售“孔明灯”的摊贩、商户,将予以收缴,并作出相应处理。警方也提醒市民不要购买、燃放“孔明灯”。
哪些烟花爆竹是禁止燃放的?
在市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和燃放A级产品;住宅小区内严禁燃放B级产品;砖木结构集中的老城区禁止燃放高空类烟花;同时拉炮、摔炮、砸炮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也属于禁止燃放对象。
怎么燃放才安全呢?
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输变电设施、木结构建筑,选择空旷地燃放;燃放前因识别是否是正规厂家和渠道购买的爆竹,火药有否泄露,燃放时应注意人身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往窨井气眼内扔鞭炮,防止沼气堆积引发爆燃。
元宵节未放完的烟花爆竹怎么办?
从3月1日起,杭州市区将严禁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应在允许燃放时间内将家中烟花爆竹燃放完毕。
警方提醒,零售单位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应交由原批发企业集中保管,居民家中确无法燃放完毕的烟花爆竹,要上交公安机关统一销毁。如就近送到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切忌不要在家中存放,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