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29日讯(记者 叶海)记者今天获悉,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就浙江方面3月14日丰田召回事件浙江消费维权措施通报的要求做出正式表态,提出在4月底前完成浙江所有rav4问题汽车的召回维修工作,并给予补偿。
据了解,浙江是汽车消费大省,去年汽车消费总量达到一百万辆,人均汽车拥有量全国最高。而在中国市场被召回的7.5万辆RAV4丰田车中,浙江消费者就占全国的近十分之一。
“对于丰田汽车的召回事件,浙江消费者投诉多一点,叫得响一点,也在情理之中。”3月14日,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代表浙江省工商局和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丰田公司和该品牌在浙江的各销售服务商们严正要求,希望他们能主动履行召回义务,及时维修问题车辆,并对消费者们的相关损失作出赔偿。
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还联合发布《丰田召回事件浙江消费维权措施通报》,明确提出五条应对措施。其中包括敦促丰田公司加快浙江RAV4问题汽车召回的处理进度,并要求丰田公司对消费者因此召回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当天,浙江省工商局将要求特别致函丰田公司,督促对方尽快履行问题汽车召回义务。
在收到浙江方面发布浙江消费维权措施通报的要求之后,一汽丰田对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的维权要求积极回应、主动配合,并在处理意见中向浙江消费者表示:公司高度重视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提出的关于RAV4召回汽车消费维权的有关措施,并将积极、认真地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予以回应。
经过多次谈判,一汽丰田于今天下午在杭州向浙江消费者承诺,将对今年召回的RAV4汽车车主补偿经济损失。
一汽丰田表示,将在4月底前完成浙江所有rav4问题汽车的召回维修工作,并保证维修质量;对尚未召回的rav4汽车,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在召回维修阶段影响车主使用的,由经销店提供代步车供消费者使用;未交付的rav4汽车,一汽丰田将充分尊重客户的选择,如果客户提出解约,公司将全额退还客户订金。
同时,一汽丰田还回应说,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一汽丰田同意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方式由各地4S店与消费者协商处理;一汽丰田将自即日起3日之内通知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