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力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江华东通报事件处理方案
浙江在线杭州10月13日讯(记者 梁国瑞)10月12日上午,浙江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供电所副所长王金生动用路桥供电局的12辆电力工程车为去世的母亲出殡。此事经网友发帖后,迅速成为网络热点话题。
台州一供电所副所长为母亲送葬 动用12辆电力抢修车 点击查看>>>
今天下午,浙江电力系统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台州电业局、路桥供电局、金清供电所负责人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涉事的每一个人都要处分
浙江电力系统的处理态度非常明确:涉及此事并负有责任的每一个人都要进行处理。
13日下午,浙江省电力公司在认真查实此事后,作出严肃处理:台州电业局局长、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集体通报批评。
浙江省电力公司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违规违纪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在通报批评台州电业局领导的同时,责成台州电业局对路桥供电局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公司系统各单位尤其是台州电业局深刻吸取这一事件的教训,切实抓好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坚决杜绝类似的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浙江省电力公司负责人表示,对此类违纪违规事件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同时也将以此事为鉴,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公司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提升员工的素质,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台州电业局已经就此事召开了研讨会,但具体对路桥供电局如何处理,目前还没有确定。
路桥供电局局长季敏建告诉记者,局里经过详细调查和慎重考虑,形成初步意见:由局长、党委书记、分管车队的副局长3人承担责任,主动要求接受行政警告处分。
今天上午,台州路桥供电局已对此事作出处理决定,免去当事人金清供电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王金生的有关职务,同时对负有相关责任的路桥金清供电所所长章建平,副所长缪金斌、副所长方铭进行了免职处理。
为何会发生公车集体送殡闹剧
为何会发生12辆电力工程车“公车私用”,并集体在出殡现场出现的闹剧?
台州市局路桥供电局局长季敏建告诉记者,市供电局对单位车辆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小车出单位要签发出车单。但工程抢修车则采取就地管理。路桥供电局下辖5个供电所和9个营业所,每个所都有3辆电力抢修车。
身为金清供电所分管生产的副所长,王金生直接掌管着自己所里的电力抢修车。当时,王金生给路桥先锋营业所、新良营业所的所长,以及杨府营业所的营销班长、以及区局车队副班长致电,从12个所里分别调出了12辆电力工程车。
在事件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之后,王金生随即受到处罚。“他(王金生)压力也很大,但对自己错误的认识很到位,也诚恳地接受处分。”季敏建告诉记者,王金生出生于1967年,一直都在电力系统工作,表现都很优秀,人也老实,同事们对他印象也都很好。
金清供电所接管工作已开始
浙江省电力公司在对此事的处理意见中还提到,鉴于金清供电局主要负责人都被免职处理,因此要求由路桥供电局派出干部接管金清供电所的日常工作。并就此事作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路桥供电局局长季敏建告诉说,目前,接管工作已经展开,初步方案是抽调路桥供电所的一名副所长,明天将到金清供电所接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