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4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浙江省政府发文要求,购房者通过实名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的,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实行代理销售的,应委托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从5月中旬开始将对购买不足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销售征收全额营业税。并将对家庭购买第二套或第二套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从紧控制。在政府主导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上,必须做到有目标任务和数量、有规划和有计划。在房价较高、住房供应紧张的城市,必须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供应规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以下为主。
购买商品住房实行“实名制”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叶永祥表示:“实名制主要针对预售阶段的内部认购、违规促销、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炒房行为,以及防止某些人将买房当做洗钱手段而规定的购房制度。购买商品房实行实名制、不得炒卖房号等,其实之前杭州楼市就已经在执行,关键还是要看接下来还会不会有配套措施跟进,真正落实到位。比如在实名制下,需要对应个人资产的详细信息以及银行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处理系统,才能使实名制成为有效信息,成为金融、税务环节中准确的一环。”
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人员
不得赚取差价
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行为,浙江省这次出台的房地产新政中也做了明确要求,细化了从业规范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等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同金融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会同国土资源、税务、工商、价格等部门建立房地产市场信用管理制度。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赵杭生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很难杜绝这种现象。毕竟炒号卖号、利用差价获利都是房产从业人员受经济利益驱使而为的,政府部门也很难做到用监管手段完全杜绝这种市场现象。这也就是俗话说的‘近水楼台先得月’。”
家庭购买二套以上公积金从紧
此外,浙江省除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外,在公积金贷款使用方面明确规定: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优先保障;家庭购买第二套或第二套以上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从紧控制。
该政策和年初出台的“杭州新29条”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有本质区别,从根本上收紧了二套房使用公积金的优惠。
不满5年非普通住房
全额征收营业税
从5月中旬开始,如果个人把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将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把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而把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则免征营业税。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其他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各地可在国家规定的1%-3%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范围内,临时性适当提高征收标准。以上政策与杭州市目前执行的杭州新29条相同。
加强征收土地增值税
浙江省还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强化对二手房转让环节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及时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税务部门可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采取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办法强化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同时,须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供应规模。
“若要治本,加大公共租赁住房是首要关键。”针对以往出台的诸多政策,著名房产评论员丁建刚表示:“调控只能是短期的,楼市最需要的是抑制投机而不是抑制需求。要保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还是要保证‘两条路’一起走:即在抑制投机的同时一定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并且可以配合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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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购房入户政策仍在执行
记者采访多家中介公司了解到,目前外地购房者如果在杭州购买二手房且是一次性付款,依旧可以享受购房入户政策。“还是和年初出台的杭州‘新29条’一样,可以办理购房入户。除了达到不同区域所要求的房源总价以外,还要提供无犯罪证明才能入户。”21世纪不动产经纪人告诉记者。
田小园 余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