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19日讯(记者 童俊)因为电费收支问题,今年2月份的时候,萧山商业城的经营户施文炳将商业城管委会告上了法院。最后,法院要求管委会在判决公布之日起三十天内公布商业城的电费开支明细,但直到5月19日管委会还没有公布。于是,施文炳打进了本网的热线电话0571—85310961。
施文炳说,他在萧山商业城里的休闲山庄是用电大户,占了商业城几乎三分之一的用电量,之前一直以每度电0.9元多的价格向管委会缴纳电费。去年,他发现了供电局向管委会开具的用电收支票据上显示,商业城实际上缴的电价每度电在0.7元左右。
施文炳一算,这样一来,去年1月到10月,他就多交了近20万。于是他就找到了商业城管委会交涉,“我让他们公布商业城用电收支明细,对方却不愿意”。
因为这个事情,施文炳将商业城管委会告上了萧山区人民法院。
最后,法院驳回了施文炳要求管委会退还电费的请求,但要求商业城管委会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布商业城去年1月至10月的电费收支明细。
随后,记者找到了萧山商业城管委会。市场经营科的於科长说,他们并没有不愿意公布电费收支明细,可能之前公示的明细太笼统,有些经营户不太满意。
庭审后双方曾进行了庭外和解,但是没有谈成功,因此直到5月初法院才宣判,5月13号才正式拿到法院的判决书,目前管委会已经决定再拟定一份更详细的电费开支明细表向经营户进行公布。
至于施文炳反映的电价问题,於科长说,因为商业城许多建筑都属于商住楼,除了经营户外还有大量的居民。
在电价上,商业用电要比居民用电高一些,施文炳所说的0.7元其实是这两个价格的平均价格。
“作为商业单位,肯定不能按照普通住户用电的价格来收。”於科长说,对此,管委会将会与施文炳再进行磋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