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28日讯(记者 廖小清)今天,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在审议时曾专门通过浙江在线听取网民的建议,并有两条建议被采纳,写入地方性法规。人大立法网络听取民意>>
今年4月20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丁祖年,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政委张晓峰,省消防总队政委程永利作客浙江在线,就《浙江省消防条例(草案)》听取网民的意见和建议,网民留言多达1000余条。
在本次常委会上,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虎林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时说,在浙江在线听取网民民意时,有不少网民提出一些住宅小区内消防车通道被堵塞、被占用等情况较突出,建议《条例》明确规定相应措施。
“为此,建议增加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胡虎林说。
此外,在听取网民建议时,还有网民建议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对此,第二下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消防水源、适合消防车通行的道路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防火灭火能力。”
“通过网络来征集立法意见,影响力非常广,可以深入地听到人民群众的呼声。”丁祖年说,立法听取网民意见很有必要。
据了解,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的《条例》,对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责任、消防执法监督等方面都作出规定,并突出了乡村、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