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现场投放测评表
浙江在线杭州5月28日讯(记者 廖小清)今天上午举行的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对省政府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经出席会议的52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投票,绝大多数委员表示满意。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政府工作进行测评。
上午10时许,出席会议的每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都拿到一张“满意度测评表”,测评项分别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项,组成人员任选一项进行打钩。经现场投放表、清点表,最终得出了这个结果。
“我对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是满意的。”刚投好票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童芍素说,省政府既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又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措施,解决问题的思路也很清楚。
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09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并结合检查情况,在审议省政府相关报告时提出审议意见。
收到审议意见后,省长吕祖善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并专题听取现代农业园创建、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等工作汇报;针对执法检查中反映的富春江库区农防工程建设及维护困难问题,吕祖善专程赴兰溪调研,决定增加省补贴资金,以促进该项目加快实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也按照审议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以往,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省政府落实就行了。但是落实得怎么样没有个说法。”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洪建新说,通过测评可以对省政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如果满意度没有过半,还将发回去重新落实。“这不仅体现了人大代表代表人民依法监督政府,更重要的是督促政府将监督落到实处,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满意度测评这种方式的确给我们的工作增加了压力,但这也是动力。人大监督不走过场、力求实效,促进了政府部门有关工作的开展。”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这次测评满意度较高,但是接下来我们还要进一步按照人大的审议意见,举一反三,把工作做得更好。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说,此举既是监督工作方法上的探索和创新,又利于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今后,此举将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