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考核干部的品德,一把手权力怎样监督,治庸治懒有啥新举措?……这些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在我省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中有了答案。
关键词:干部考核
品德作风成提拔依据
考察考核干部,最重要的指标是什么?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德的考察,明确评价重点,健全评价方法;探索完善平时考核的多种途径,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了解,健全对领导干部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对口支援等急难险重工作中现实表现的专项考察制度;进一步改进任职考察和延伸考察工作,完善考察预告制度和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办法。
教育培训不再走过场。我省新增了“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强调通过谈话、函询、诫勉等形式,对干部及时开展提醒和警示教育。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也作为考核、评价、交流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重点管理
关键岗位是监督重点
《实施意见》指出,研究加强对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一把手重点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管理。
如何进行重点管理?我省给出了具体界定,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时期。突出重点对象,就是加强对市、县、乡三级党政正职的重点监督管理,督促他们秉公用权特别是正确行使好用人权;突出重点领域,就是关注城建、交通、土地管理、工程建设、金融等热点行业和热点部门,加强对这些部门干部的重点监督管理;突出重点时期,就是在班子换届、干部调整、机构改革、逢年过节、婚丧喜庆、住院出国等问题多发时期,早打招呼,及时跟进,加强监督,防止干部出问题。
关键词:监督机制
住房投资情况要报告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干部任前查核工作,领导干部任职前组织人事部门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并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等。同时,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干部监督机制。不仅要加强党内监督,还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电话举报、信访举报、网上举报等渠道,及时发现各类问题,防患于未然。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从严监督,进一步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格纠正的监督机制,对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对瞒报、漏报、谎报的行为将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并提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关键词:治懒治庸
懒官庸官将从严处置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对基本素质较好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对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不胜任和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加大对失职干部责任追究的力度,并对几类情形及从严处置措施作明确规定。
比如,以下几种情况均属于“不适宜担任现职”:有一定领导能力,但不具备担任正职领导素质;对担任现职经验、能力不够,但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有专业技术特长、但不适合担任党政机关领导职务等。《实施意见》分别提出改任副职、离职培训、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具体处置办法。
对于不胜任、不称职的干部,将分别予以组织调整或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试用期干部,如果出现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或不同意的得票率超过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不胜任现职的,将被免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的职级安排工作。
《实施意见》还加大对失职干部责任追究力度,并对几类情形及从严处置措施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规定在问责中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