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事业发展呼唤大量优秀人才,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事关全局,至关重要。
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新时期党的用人标准。德乃才帅,才为德资。考察评价干部,一定要把德放在首位。当前,考察和评价领导干部的“德”,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看领导干部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面前的态度和作为。要按照有利于科学发展、转型升级的要求,注重选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态度坚决、实绩明显、能力素质好的干部,注重选拔充满激情、勇于开拓创新、敢抓敢管的干部,注重选拔扎根基层、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干部,真正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
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治本之策。要认真学习贯彻前不久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突出调结构、促转型、改善民生、强化基础等方面内容,健全完善我省“一个意见、五个办法”。坚持年度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全面了解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现实表现。围绕影响公信度的关键性问题和干部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真正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认可。
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说到底还是靠群众路线。实践证明,凭少数人选人,往往视野不宽;靠个人选人,常常失之于偏。要扩大干部工作群众的有序参与,更大程度地尊重群众意愿。要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掌握干部在社会上的“口碑”,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在广泛、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要逐步做到把选人用人的政策和标准交给群众,把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亮给群众,把选人用人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反馈给群众,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
《干部任用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是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要加强学习培训和监督检查,保证干部政策法规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要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要有举必查、查必有果、纠必到位。要注意从制度和机制上铲除用人上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体系。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大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必将激励全省广大干部更加自觉、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生动实践,促进形成全省上下心齐、气顺、劲足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把浙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更好地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