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0日讯(通讯员 盛正勰 记者 叶海) “聋哑儿童语言康复训练必须在7岁前进行,失去这个机会,孩子将永远失去发音能力。要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学龄前教育。”“没有专门的特教师资培养基地,教师专业程度亟待加强。”20日,浙江省政协召开委员约谈会,就促进浙江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献计献策。省政协副主席徐辉参加会议。
据去年浙江省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结果,全省6岁及以上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为66.7%,比全省义务教育99.9%的平均水平还低33.2个百分点。委员们认为,目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调研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发展纲要及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这样的形势和要求下,将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发展各项纲要和规划,并予以重点扶持和特殊关爱,不仅是教育事业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残疾人的殷切期盼。要落实国家和浙江省关于加快特教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尽快制定“浙江省关于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特殊教育事业经费投入,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彩公益金对残疾人教育的投入力度,建立扶残助学长效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切实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委员们调研发现,到2010年初,浙江省还有1个市和27个3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未建特教学校。他们建议,要进一步调整特殊教育布局,推动各县(市、区)尤其是未建特教学校的县(市、区)政府抓紧制定规划和措施,全面普及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及以上特殊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同时,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重视智障儿童义务教育毕业以后的后续教育问题,如加大残疾人智障工疗站、小康家园的建设,将他们集中起来进行加工边疗。
徐辉对委员会的发言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眼下,浙江省的特殊教育还存在着规模小、数量小,布局不平衡及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残疾人教育仍然存在明显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差距,这些问题能否有效解决,影响到残疾人教育事业能否健康、有序地发展,要抓住当前全省残疾人教育发展面临的难得的历史机遇,充分认识特殊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残疾人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省政协将对委员们的建议意见进行梳理总结,展开深入调研,为推动浙江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