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15日讯(通讯员 钟思思)今天,杭州市安全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方案。
自杭州“8.13”中毒事故【查看详细】发生后,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杭州市决定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由杭州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据悉,此次百日专项行动具有覆盖面广、企业自查为先、人员经费保障到位等特点。
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排查核实和督促整治阶段以及汇总上报和督查总结阶段,历时100天左右,覆盖面极广。杭州全市198个乡镇(街道),所有涉及使用危化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以及其他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都列入排查整治范围。
企业在10月10日前应主动、如实向所在乡镇(街道)报送《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自查表》,要求企业负责人必须在该表上签字,并声明填写内容为企业真实情况,对其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
杭州安监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对于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的使用单位,有关部门将进行核查;对自查不主动的使用单位,有关部门将进行排查,依法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此外,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杭州各乡镇(街道)将按1:1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和专家进企业核查、排查,通过专项行动实现对辖区内危化品使用单位的分类分级管理。对发现存在一般事故隐患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责令其立即停产停业实施整改,并实施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合格或未按期整改的单位依法予以关闭,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