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21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任保玉 胡翌韬)记者从浙江省征兵办获悉,省政府、省军区发布2010年冬季征兵命令,确定今冬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完成新兵运送,进藏、进疆的新兵提前至11月23日集结完毕。
今冬征集新兵的年龄规定:男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女青年,2010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2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0年高中应届毕业生。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海岛和完成任务确有困难的地区,经省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女青年,为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对正在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报名积极应征的,应鼓励其完成学业后再应征。高职(专科)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1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统一参加户口所在县(市、区)征兵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其他部队干部子女的征集,也可按此原则办理。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的比例。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除女青年身高必须162厘米以上外,其他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2008年8月印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命令要求各地要坚决执行征兵法规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把关。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征兵工作监督机制,提高征兵工作透明度,全面实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省征兵办公开举报电话:15868158612(手机);0571-87342147(白天);0571-87342135(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