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9日讯(记者 叶海 通讯员 哲季廉)近日,浙江省纪委发出通知,部署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浙江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并被正式写入新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明年浙江全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将进行全面换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也将首次在全省一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为此,该通知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试点,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试点统筹考虑、同期举行,试点的乡镇和村与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试点相同。同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设置、任职资格条件、选举办法制定、投票选举组织和选举结果公布都作了明确规定。
通知强调,各地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试点纳入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要统筹谋划、合理安排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实施好试点村的换届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级组织部门要统筹协调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指导。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领导和指导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